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活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意义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快速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日益广泛。《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通过信用评价管理,推动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实现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有效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了信用评价的对象、标准、程序及应用,重点覆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信用评价与招投标工作有效衔接。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信用水平,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措施与建议
为确保《实施细则》顺利贯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四、结语
贯彻《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是推动工程总承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以信用评价为抓手,优化招投标环境,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必将构建更加诚信、公平、高效的建设市场,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请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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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 01:37:20